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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规定,现将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补贴期限2024年10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广大群众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及城镇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家庭服务业等情况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级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就业促进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96-2119131
附件:《从事灵活就业、家庭服务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公示明细表》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11月18日